在我听朴树的日子里

当我回忆起我的高中,首先映入我脑海里的第一个画面,是高二的那间教室,下过早自习后的时间里,我站在窗边,当时我们的教室是在三楼,窗户下是一群一群的男男女女,他们或匆忙,或缓慢的涌向食堂。我并不着急去吃点什么,有时甚至不吃,只单单的花了好多个早上的时间呆在窗边想些无边无际的事情。觉得活着好像没什么多大的意思。校园的广播每天早上会播放一些轻音乐或者民谣,抑或流行歌曲,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注意并仔细听过。但我是在那段日子里,真正认识并喜欢上了朴树,朴树他唱“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白桦树刻着那两个名字,他们发誓相爱永久这一生……”

我记得校园的广播隔三差五便会播放一次朴树的这首《白桦林》,我听了很多很多遍,不厌其烦的,觉得爱情就该是这个样子的,每听一遍就仿佛被击中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即使是过去了五六年的光景,我依然为朴树讲述的这个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的爱情故事所动容,哪怕我不再相信,那又怎样。

想来,高中是一段很莫名其妙的时光,我在那些本应该很美好的年纪里,开始思考很多问题,我想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是为了什么?我想我为什么要问为什么活着?我想我假若想通了为什么而活着那么我活着的意义就会加深吗?怎么能想出个所以然,不过是反而被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所羁绊,困在其中不明所以。想来,每一个人到一定年纪里,总是会开始一段怀疑人生的时光,有些人怀疑的深刻;有些人浅尝辄止;有些人反反复复,从这些“无厘头”的问题里抽身出来,又投身进去;有些人以为得到了答案,也不过是找到了让自己舒服的去相信的一个自以为的命题;有些人困在其中,真正豁然开朗的,恐怕没有。

当我现在想起那时候,我很想用“傻逼”二字简单的概括那浑浑噩噩的三年。但似乎这样对自己未免太不负责任。我想起那时候的一个画面,我穿着我爸多年前留在家里的白衬衫,一条直筒的蓝灰牛仔裤,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因为看了一篇许知远的文章,说是拖鞋在大学的校园里,代表着某种自由的象征,于是整个夏天整个夏天的趿拉着拖鞋,从校园的这头,孤零零的迈到那头。对于这样的形象或者姿态,有时会自认为这很酷,说起来,真的挺傻逼。在那样的年纪里,没有独立的思考,只会无意识地模仿着自己所喜爱或崇拜的那些人儿,最终流于表面。

就在那个时候,我喜欢上朴树,谈不上疯狂,不是因为这喜爱没有达到疯狂的程度,而是那时候我所阅读的人,所聆听的人没有疯狂的,朴树就不是疯狂的人,而我也因为矜持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表达自己情感的方式从未疯狂过,至今如此。

我第一次听朴树,是在2003年,十年前了,是读初一,那时候,朴树算是比较红的,有时候能够从杂志或者电视中经常看到他,他带着帽子,不苟言笑,经常被拿来和同样喜欢戴着鸭舌帽同样不苟言笑同样才华横溢的周杰伦相比较。十年过去了,周杰伦红了十年,涉足多个领域,风生水起,各种场合游刃有余。在我看来,朴树还是那个朴树,面对镜头时,仍然有些不知所措,只是很少唱歌了,也没再发出新的声音。那年朴树发行了他的第二张专辑《生如夏花》,也是迄今为止的第二张。他的第一张专辑叫《我去2000年》。当时我最早听的是《生如夏花》中流传最广的两首歌曲,一为《生如夏花》,一为《colourful days》。我自然是喜欢的,但相对于思绪更加天马行空唱腔更加离奇诡异旋律更加优美动听的周杰伦,显然我的少年时代的音乐取向更加偏向后者。哪怕是现在,我若也像当年的那些杂志编辑一样,愚蠢的将这两个音乐风格相去甚远的歌手相之比较,我感情上可能更加偏好周杰伦,但我清楚地知道,朴树,给了我更多的感动和指引。

朴树他唱《活着》,他唱《妈妈,我恶心》。他唱《别,千万别》,就在他当年的二十多岁,如今的我这个年纪。

“我们都是很柔软的动物,活在壳里,发誓抵抗,最后不过丢盔卸甲,慢慢的顺从……”
“你已二十四岁了,生活已经严厉得像传达室李老伯,快别迷恋远方……”、
“妈妈,我恶心,在他们的世界,生活是这么旧,让我很不快乐……”

朴树总是不掩盖自己,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欲望矛盾和愤怒,一丁点儿也不剩的赤裸裸的唱出来,他剥去生活的光鲜外衣,将骨子里那些残忍暴露在阳光之下,他褪去自己的衣物,深刻反省自己地所欲所求和这个世界的碰撞。几首相似摇滚风的歌相联系起来,清楚的可以感受到那时年轻的朴树精神深处的痛苦,充满着碰撞和矛盾,一如如今的我们一样,一方面不认同他们的世界,一方面却又渴望他们来认同自己的价值。人生不就是这样,处处充满着矛盾和拉扯。

当我怀念过去时,他在我的耳边唱“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当我感到无力时,他在我得耳边唱“命运如刀,就让我来领教。”当我感到悲伤时,他在我的耳边一遍一遍循环的唱“can you help me, can you stop me。”他的歌词总是直击人心,充满力量和温暖。

生命无涯,时间无涯,我从远方赶来,恰巧你们也在,朴树也在,这多好啊。
记得高三的时候,一次语文考试练习,作文题是《让心到达》,我以朴树的《白桦林》为蓝本,同样描绘了一个凄美的爱情小小说,老师给了最高分,甚至印刷出来,分发给班里和别班的同学,作为范文讲读。这件事情让我很高兴。他让我更加坚信一些单纯的美好的东西,就像朴树歌声里的那些东西。

早一两个月,电影《厨子戏子痞子》上映,我去看了,除了对电影本身的期待外,不能说没有朴树所翻唱的片尾曲《送别》这一层原因在。电影落幕,灯光点亮,朴树厚实淳朴的声音响起,那些我曾站在窗边的日子,我曾日夜循环听朴树的日子,我曾默默期待朴树发新专辑的日子就这样一晃而过。如电影的回闪镜头一般,快速又直接,直教人泪光闪闪。

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
我是金子,我要闪光的。

                            在我听朴树的日子里